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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房调控建议

红太阳_p5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1-04-15 14:50:1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80830
处理用时:41天18小时16分
最近东莞市房地产调控升级,可以说史上最严。限售,限贷,限价等措施,并且严查首付款来源。这些措施是不是有误伤刚需的条款呢。我建议,首套首贷,还是可以适当放宽贷款政策。为了堵死投资客借用相关朋友,亲戚资格炒房,享受首套首贷便利政策的必须要持有5-10年才能上市交易。我想刚需是会持有10年以上时间的。还恳请市住建局,为刚需的市民出台一些便利措施。现在的贷款与首付来源审查,是不是可以分步实施。
问政部门: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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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红太阳_p5(网友):
关于您建议的“目前的限购政策误伤刚需人群,建议首套首贷需持有5-10年才能上市交易,刚需持有10年以上,恳请住建部门为刚需出台一些便利措施,贷款与首付来源审查可以分步实施”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目前,为积极应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情况,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我市依然是坚持2020年7月出台了“莞九条”以及2021年2月出台了“莞六条”的规定。
下来,我局将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缓解住房供需矛盾,同时继续加强监测研判,强化商品住房价格监管,适时优化相关调控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至于贷款和首付来源审查分步实施的问题,鉴于商品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商业贷款的,由购房人申请贷款的商业银行根据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我局建议您可向银行的监管部门反映。
   此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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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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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论

  • 多目鱼🐟02-02
    现在就差求你来买房了,风水轮流转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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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zhou10-13
    权力在中央,东莞不能做主
    回复 松山湖某为研发狗(来自:广州市):尽快推行按照面积收房产税, 设置起征点。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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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sou08-16
    政府限价,开发商却搞双合同销售是不是要严惩?,否则限价政策形同虚设!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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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松山湖某为研发狗06-02
    尽快推行按照面积收房产税, 设置起征点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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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i,刘歌05-19
    处理用时都超时了还没回复,有没有作为,不得而知,笔者是不是心痛?在国家其他网站去建议吧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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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EIFENG04-29
    自我市实行的新房房价备案制度以来,部分开发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属于新房配套设施的储藏室(车库)及车位大幅涨价,变相提高新房售价。目前新房销售价格实行严格的备案制度,相关部门在这一阶段严格把关,行使了监督权。但面对市场上出现的这一新情况,还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履行责任。希望市物价局能将价格备案范围由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扩大到非普通商品住房及车位、车库、储藏室,即除保障性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外,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及其配套并单独销售的车库、储藏室、地下车位,均实行销售价格备案制度。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和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制度;不得通过电商、中介、销售代理等任何形式变相提高销售价格,不得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和其他任何价格违法行为。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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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哥04-26
    也该查查东莞的“深房理”了!!!我知道的就有 很多人代持!代持的话,至少一个商人找代持一年买14套15套房!!!先处理下这些代持的人好吗!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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