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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保时捷销售李*林虚假承诺导致消费者损失

贴膜小能手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04-17 15:02:1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81068
处理用时:30天23小时15分
4月10日虎门保时捷(东莞庆丰保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91441900MA54N230XR	),销售李*林在本人在寮步保时捷订车期间,在未明确寮步总价情况下,微信虚假承诺额外优惠1%,强烈要求不要再寮步保时捷订车。4月11日到店虎门保时捷后,承诺优惠全部未能兑现,因4月10日未能在寮步保时捷订车,导致本人在寮步现场谈的优惠也全部失效,总损失3.2万元。事后该销售态度嚣张,拒不认错,并私下诋毁客户“难搞”“凭什么怪我”。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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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关于对阳光热线281068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81068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1、经查,东莞庆丰保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4N230XR,经营场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太安路虎门段319号101室。 2、经调查获悉,该公司表示在交易过程中,无收取举报人任何费用以及没有出具任何报价单;无承诺举报人车价优惠10000元;无造成举报人任何经济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能证明举报人与被举报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我局决定不予受理。因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该公司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我局决定不予立案调查。 4、执法人员按规定将上述处理情况通过电话短信回复给举报人。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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