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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玖玺台虚假宣传欺诈消费

辉699012 来自:衡阳市 发布日期2021-04-20 11:21:4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81455
处理用时:55天18小时26分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融创玖玺台”的业主, 2018-2020年期间,于东莞市南城区众利路66号购买了由融创品牌隆重推广的商务公寓楼盘“融创玖玺台”。我们众多业主怀着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和梦想,拿出一家人一辈子的积蓄+贷款,咬牙买下。只为了如融创广告里吹捧的那样,能在东莞的CBD拥有一个自己小小的家。 时至2021年3月,终于迎来了收房的时刻,怀揣着激动心情再次来到小区。才发现我们当时买房子的名字已经改名,现在已经更名为:揭商大厦。此举对众多业主无疑是晴天霹雳,毕竟我们当初就是奔着融创品牌而来。这个号称中国房地产品牌前四强的企业,我们众多业主对融创给予了极高的信任,即使在销售合同上发现推广名与备案名品牌不一致时,我们也选择了相信。在听到融创销售含糊其辞的回答时,相信这是房地产行业的常规现象。相信不管备案名称如何改变,我们买的依旧是融创玖玺台。但这份信任也在不久前被彻底粉碎,我们上当受骗了,合法权益受到了无耻践踏!针对融创和揭商开发商的无良行为,我们不禁提出以下几点质疑:
1. 同一个楼盘用不同品牌名字进行销售是否合法?如违法,揭商开发商敢明目张胆地用融创品牌进行销售吗?如合法,为什么业主不能选择继续使用融创品牌名称?
2. 如更名规划是揭商开发商在开发初期就决定的事宜,为什么在广告销售的现场和资料没有清晰明显的更名事宜公示和宣导?
3. 揭商开发商是否利用融创品牌,以达到品牌溢价以及加速销售目的?
4. 如今揭商开发商拒绝使用融创品牌名字,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猫腻?楼盘的品质管控是否依旧达到宣传里的融创标准?是否存在品质和安全隐患?
集众多业主意见,兹请求如下:
1. 楼盘挂牌保留推广名称:“融创玖玺台“,提供补充协议,未经业主投票许可,开发商或者物业管理不得更名;
2. 楼盘物业用回销售期间对外宣传的融创品质物业;
3. 该房产的交房品质严格按照主合同约定要求执行,排斥开发商在补充协议格式霸王条款随意更改之适用;
4. 对该房产之开发商与销售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问政部门: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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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辉699012(网友):
关于您投诉反映“南城融创玖玺台(报建名称:揭商大厦)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经核实,融创玖玺台的报建名称为揭商大厦,揭商大厦1-3号楼为商业、办公楼,4-7号为商业楼,于2018年至2019年期间取得预售许可证。1-7号楼均已竣工验收备案。
   二、经了解,开发商表示揭商大厦前期销售期间使用“融创玖玺台”作为推广名称进行宣传、推广,根据有关规定,已在销售现场公示资料及相关宣传、推广物料中明确说明项目核准备案名称为“揭商大厦”。同时,在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亦明确出卖人为“东莞潮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项目核准名称为“揭商大厦”。
三、关于房屋交付质量问题。根据双方签署的《购房买卖合同》,房屋交付标准及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已作相关约定,开发商表示如交付过程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责任。
此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5日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3参与

1评论

  • 东莞用户04-20
    你这又是什么奇怪的要求?
    来自:东莞市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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