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未经过小区物业和业主同意要在小区楼栋正下方设立垃圾分类, 严重影响楼栋和小区居民居住环境
洪梅镇保利海棠三区小区, 城管市政未经过小区物业和业主同意要在小区二栋正下方设立垃圾分类. 地址离最近的楼栋不超过三米, 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和居住环境. 据悉城管市政并无权力在封闭小区内设置此类设备, 为什么在没有经过物业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要设置此类设施. 小区物业和业主都反对此事. 请政府部门给个答复.
阳光热线: 接到群众反映的《市政未经过小区物业和业主同意要在小区楼栋正下方设立垃圾分类,严重影响楼栋和小区居民居住环境》的问题,接到投诉后,洪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马上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协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4月25日上午9时,我分局联合房管所和小蓝桶公、保利小区物业管理代表和小区业主,在物业管理办公室协商关于保利3期小区建造垃圾分类智能亭的情况。经协商结果达成一致,暂时停建垃圾分类智能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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