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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东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南城分局督促违建拆除进度

转个弯儿 来自: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1-04-24 11:50:5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82002
处理用时:12天20小时19分
东莞南城黄金路金域中央36栋301房业主违建,严重影响了36栋401的正常生活,401房主多次向阳光问政平台投诉,请求综合执法队尽快强制拆除违建物。南城分局执法人员答复如下:投诉已收悉,我局南城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情况如下:关于市民反映的金域中央36栋301业主涉嫌在阳台外搭建雨棚的情况,南城分局已按照执法规程,对业主发出相应的执法文书,要求业主整改,并已致函不动产登记中心暂停该房屋的登记业务。再次接到市民投诉后,南城分局执法人员于3月5日联合物业工作人员到该房屋,业主态度坚决,拒绝人员进入其房屋。3月8日跟进该案件,业主不在家。执法人员均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3月22日,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在物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依法发出《责令停止行为决定书》。当事人不在现场,文书在物业见证签字下,张贴在业主大门处。对于该案件,南城分局将继续进行依法拆除所需要执行的程序。如您发现有新增违建行为的相关情况,可留存证据并致电东莞市城管热线:12319进行反映。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请问:南城分局所谓的:“对于该案件,南城分局将继续进行依法拆除所需要执行的程序”。具体执行程序是什么,时限要多长?请明确给予答复!
问政部门: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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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
关于群众反映标题为:《请东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南城分局督促违建拆除进度》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市民反映的金域中央36栋301业主涉嫌在阳台外搭建雨棚的情况,前期,我分局已按照执法规程,对业主发出相应的执法文书,要求业主整改,并已致函不动产登记中心暂停该房屋的登记业务。
目前,我分局根据2020年6月24日颁布实施的《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对于新增的违建设行为,由城管部门不分地类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因此,在物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已对其依法发出“两违”《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
此复。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城分局
                                                                                                2021年4月25日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旭日东方04-25
    只会欺负老实人。
    来自: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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