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过户问题
本人有2个土地证,一个99平,一个140平,我老爸跟我不同户口本,他有集体使用证40平,请问我能否把我的99平的不动产权证过户给我老爸,这个证是他之前过户给我的,现在报建超过150平不能报,我能否过户99平的不动产权给我老爸,谢谢!
您好。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1.3.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双方共同申请。因继承房屋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可由权利人单方申请。 11.3.3申请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材料包括: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证书; 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依法继承的,按照本规范1.8.7的规定提交材料; (2)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建议您根据要办理的业务,双方携带资料到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资料齐全,予以受理。受理后,承诺三个工作日办结。我中心作为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严格履行不动产登记的审核职能,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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