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被用来做塑胶作坊,存在消防隐患。
东莞市桥头镇金湖路四巷3號101號~102號,一栋出租民宅,一楼被用来做塑胶作坊,经常半夜十二点还在做塑胶产品。存在消防安全,并且严重扰民,严重刺鼻味道,而且出租房没有消防设施,存在严重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可以整理一下。
经桥头镇生态环境分局和消防大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据查被投诉单位全称为“东莞市桥头致鑫塑胶加工店”,位于东莞市桥头镇李屋金湖路四巷3号101、102室。已领取营业执照(地址未变更),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该单位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设有注塑等生产工序。2021年5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注塑工序产生噪音和废气,影响周边群众。鉴于上述情况,该单位负责人承诺于2021年5月25日前搬迁。下来,镇生态环境分局将做好跟踪复查。如后续发现相关问题可直接向镇生态环境分局反映,投诉电话:81022993。 经消防大队现场核查,该单位已按要求配置了灭火器和应急照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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