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兴轨导致房屋损坏
领导: 上午好。 我是景湖名郡业主。景湖名郡自2012年莞惠城轨施工以来,多次给景湖名郡业主带来不安全因素,致多栋房屋受损,根本找不到人解决,问口又没有公布联系方式。原来有人办公,也不想解决此问题,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忽悠了事。当时,虽对房屋做了鉴定,并提出了赔偿和签订协议,但到现在一直没有下文,留下的电话也无法联系,以上问题,请解决,为盼!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轨道施工造成房屋受损”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相关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经了解,您同意按照保险公司评估的理赔金额签订和解协议,我局已将您的诉求反馈至珠三角城际公司,并督促珠三角城际公司尽快与您沟通,并签订和解协议,完善理赔手续。感谢您对东莞轨道交通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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