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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旧城区房产证补办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1-05-10 01:31:4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83750
处理用时:24天8小时21分
本人 90年代在石龙旧城区购入石龙头路2号(望江楼)住宅一套
从东莞市人民政府旧城改建办公室合法购入,至今保留收据
由于购买初期只有购房收据 后来可以办理房产证时本人不在石龙未有办理房产证(楼上楼下邻居均有办证)再回来政府已告知无法办理房产证且无法过户
苦等多年至今 本小区已经可以过户了。当时已办证的邻居出售可卖几十万高价,我等无证业主只能卖出十几万。
去政务咨询能不能补办证件 却告知目前没有办法 该交该补的税我定会依法补齐,但是仍然没有解决办法
为什么同样是合法购入的房产我的邻居可以办证,我却不行?
为什么我拥有我房子的所有权和居住权未能依法确认?
当初如果有告知办证的截止时间我疏忽了我后果自负 为什么由于政策衔接?所导致的损失要我等普通市民承受?
这里面的原因到底是为什么?
盼复!!!
问政部门: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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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关于热心市民脚反映【石龙旧城区房产证补办】的问题,答复如下:转来的《东石访[2021]117号》收悉,我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民脚反映于其家人于1993年向石龙旧城办购买商品房--望江楼七楼东1,至今天未能办得不动产权证。
二、处理结果
经我局了解:望江楼已于2003年1月办理了确权手续。该房屋是石龙镇人民政府旧城区改造建设办公室兴建,一直以来均由石龙镇人民政府委托其与该房屋的买受方签定购房合同及协助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旧城区改造建设办公室于2008年11月25日将该房屋产权登记业务移交给镇住建局。当时,海滨楼、海滨副楼、美景楼、昌盛楼、海景楼、海景副楼、望江楼、东兴楼、木材站A座等9栋楼房共103户未办理合同备案,截至2021年5月12日,我局已协助70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还有33户未办理(部分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2021〕6号)购房要求)。我局电话联系该市民了解到购房人是其父母,但其父母均不是东莞户籍且没有在东莞购买社保。按照我市现行的购房规定,该市民的父母暂时没有在东莞购房的资格,故我局无法与其签订买卖合同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我局已将该情况告知该市民。(以上答复由石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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