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处理不满意情况
本人于3月27日提出对东莞市天宫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的投诉,市场监督局4月25给予回复,时间长达一个月不说,其中回复天宫方面反馈其法人变化,需要向旧法人追讨的讲法也实属可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需要承担其公司主体的有限责任及义务,主体更换法人,新法人应承担。市场监督局对其回复支持,本人也表示其专业操守及执法能力,望给予回复。
关于对阳光热线284268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84268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被举报企业是:东莞市天宫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5栋4001室,法定代表人:汤俊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EUPP94。消费调解方面:经我局工作人员与被举报企业再次进行调解,被举报企业表示需要举报人前往门店进一步协商,举报人表示接受此调解结果。上述情况,我局已电话告知举报人。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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