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医院收取劳务费合适吗?
本人前几天被动物抓了一下到望牛墩医院看医生,医生说要打狂犬疫苗,费用97块钱,只有72块钱的发票,剩下25块钱收费人员说是劳务费,我以为只收取一次的劳务费,结果第二针的时候还是一样的要收取这个25块钱的劳务费,请问这个劳务费收得合适吗?
东莞市阳光热线问政平台反映注射狂犬疫苗收取劳务费是否合适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粤发改价函〔2017〕4543号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复函如下: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第一类疫苗以外的其他疫苗。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包括接种耗材费)收费标准按每人次25元收取;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包括接种耗材费)属政府非税收入,应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所以注射二类疫苗是使用两种票据收费,第一种广东省医疗收费票据,第二种是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 该群众来我院注射狂犬疫苗属于二类疫苗,每次收费的项目如下:1.广东省医疗收费票据(属于医疗机构收入)项目:①冻干人用狂苗1人份/支、价格55元,②急诊诊察费1次,价格17元,合计:72元;2.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项目: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包括接种耗材费)收费标准按每人次25元收取,两张票据合计:97元/次。 我院按上述文件执行收费,没有违规收费行为,未能在现场做好解释工作,给市民造成不便,我院深感歉意,我院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做好政策解析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如诉求者还有相关建设性建议或诉求,可直接与我院信访办(电话88851861)联系,我们会根据 相关建议进一步加强完善相关工作,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单位:东莞市望牛墩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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