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对事业编制招聘中对东莞本地非应届生的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由于此政策的存在,加之东莞地区没有三支一扶岗位招聘,使得大量周边城市的人员在事业编制招聘中抢占东莞的编制岗位,东莞本地生源在招聘中明显劣势于三支一扶人员,从而加大了东莞本地非应届生源的竞争压力和就业压力。为更好的促进东莞本地生源在家乡安居乐业,为东莞的经济发展做贡献,建议人社局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事业编制招聘中对东莞本地非应届生的扶持力度,比如,增加定向招聘岗位,限制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增加考试的公平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会认真研究并向省有关部门反映,感谢您对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关注。
5参与
5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