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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供电局拒绝增容

@婷婷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1-05-18 23:22:4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85260
处理用时:57天1小时24分
寮步镇荔园路18号因天气炎热,导致供电不足,电表多次烧毁并引起过火灾,楼上居住近几百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威胁,多次联系供电公司增容有其他理由遭拒绝,并有工作人员告知电表烧坏换就可以了,希望有关部门重视,人民生命安全才是放在首位…
问政部门: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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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工作人员于5月19日上午联系客户,经调查核实,寮步镇荔园路18号地址物业业主为陈某某,该物业为出租房,目前由欧阳某某承租和经营。2020年8月18日,供电部门检查确认该地址物业电表存在窃电行为,报警后警方已立案侦办,后法院已开庭审理。但窃电方至目前仍未接受供电部门的窃电违约责任处理。供电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办理用电增容业务,并已明确告知该项业务的申请经办人。请诉求人尽快联系供电部门接受窃电违约责任处理,处理完毕后方能办理窃电电表的用电增容业务。同时,请诉求人在解决用电增容问题前,需控制和减少自身用电负荷,以确保用电地址物业和租住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经工作人员解释后,现客户表示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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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欢乐马爸爸07-15
    恶人先告状,我也是笑了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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