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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龙林路一废品收购站噪音扰民,长期阻碍道路交通

小豆梓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1-05-28 15:43:1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86390
处理用时:32天23小时38分
我们是居住在石龙镇王屋洲龙林路二街的居民,现就龙林路二街十二巷1号、2号铺位的废品收购站长期扰民反映几个事实,望处理。
1、长期阻碍道路交通:该收购站位于住宅区楼下铺租,1号2号地处出口处,附近居民集中且多,一直以来,该收购站三部货柜车、车牌分别是:粤S52AE2、粤SE3820、湘M25192还有两部叉车停放此路两旁装停废品,路宽约5至6米,是丁字型,铺门口一个以吨计算大地磅用于称废品而每天有大量木板、水泥袋、旧电线、玻璃铁、胶瓶等等废品运来交易,交易过程在路中进行,路成了工场,因此严重影响交通秩序,而这路是居住地通往青林路的主要路口,这占地经营不仅妨碍交通,严重影响一带居民正常之生活。
2、消防问题:每天大量木板、还有纸箱、水泥袋、电线、胶瓶等都是易燃品。本来楼上住人,楼下及周边两旁用货柜车停放,消防隐患极高。
3、卫生问题,本来住宅区要讲卫生以及环境空气指数,为什么容许开废品回收站,每天大量废品从四面八方运来,且在铺位下面及货柜车地面停放,周围环境严重污染,这种以一己之力而损害周围民生利益应以清除,否则防疫卫生何来之有。
4、噪音问题:该废品收购站每天不定时不断有废品运送交易,交易过程基本用叉车进行装卸,可以说半机械化操作,而叉车电动三轮车装运过程中发出的噪音太大,不是一时,天不间断的噪音,有时延续至晚上十一点至十二点,附近居民深受其扰,苦不堪言,这已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望重视。
5、废品收购设在居民聚集区域,相关法律也有规定,对开办在住宅区的废品收购站虽离学校周边200米,大型工厂500米以内的不予审批,综合以上几点我们强烈要求此废品收购站搬迁,还住宅区畅通、卫生、宁静的环境,否则永无宁日。烦请领导看过之后,能帮助百姓解决这个民生问题,谢谢!
问政部门: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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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关于热心市民小豆梓反映【石龙龙林路一废品收购站噪音扰民,长期阻碍道路交通】的问题,答复如下:2021年5月28日,石龙镇已将本案有关情况转送至镇城管分局、镇公安分局、镇消防大队调处,镇消防大队已作出答复意见,镇城管分局、镇公安分局仍在调处当中。镇消防大队答复意见如下:一、核查情况。(一)经大队监督检查人员现场核查,该场所主要回收塑料瓶、纸皮、家具、木板等物品,现场存放木板、纸箱、电线等。该场所已安装独立式联网型感烟探测器和简易喷水灭火系统,配备6个4KG干粉灭火器,1个消防应急照明灯;(二)经大队监督检查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场所前道路宽度满足消防车通行(消防车通道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暂未进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二、处理情况。(一)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要求该场所负责人加强对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二)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要求该场所负责人严禁回收易燃易爆物品;(三)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已告知该单位所属村(社区)负责人对该路段进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 
石龙镇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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