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东莞分行欺瞒百姓,推卸责任
本人实名投诉光大银行东莞分行,在房产交易的贷款办理以及放款过程中存在欺瞒、拖延、误导、掩盖投诉事实、推卸责任等行为!请问光大银行东莞分行这一系列的行为是否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呢?本人吴俊学,身份证尾号030431,我是卖家。买家为刘女士。我配合刘女士于3月10日到东莞市光大银行(体育路分行)办理贷款,经办贷款经理褚青。当时光大银行并未作出任何“放贷额度不足”、“需作好长时间等待准备”等提醒。3月10日办理完贷款业务就开始等待同贷书,期间多次询问无果,就这样一个月过去了,同贷书一直没有任何消息。贷款经理褚青一直以“等等吧”、“分行审批领导不在”、“下周可以出同贷书”的言辞作为搪塞我们的手段,无法告诉我们准确的时间。直到4月19日,东莞光大银行褚青经理回复我:“你们换银行吧,但就算换银行人家也不一定会接房贷业务,这么着急不可能办下来贷款,现在就算是杀人、跳楼、医药费着急用钱的都放不了款。”百姓的信任换来这样的回复,实在无法接受。 4月21日,我找到了光大银行(体育路分行)的黎行长,这位黎行长承认确实因贷款经理褚青的问题,导致时间被耽误,并表示会加急处理,但也没有交代具体等待的时间。此后,我分别在4月26日、5月10日、5月18日、6月1日牺牲工作时间多次前往光大银行(体育路分行)找黎行长交涉关于放款事宜。黎行长在5月10日会面时曾亲口答应6月30日前可以放款,而现在却临时改口说没办法,原因是上级不批额度。试问在银行里,我们还能相信谁呢?我在深圳工作,拼搏10余年,攒钱想在深圳购置首套房,同时这也作为我和我妻子的新婚婚房,我明白现在国家政策是遏制房地产金融泡沫,我也支持,但不能以百姓的生计作为代价对吗?!我这是刚需,这是我们老百姓的刚需。我们的定金交了,从3月至5月,由于东莞光大银行在贷款放款上有意拖延,我们不得不花光我们所有的积蓄去申请首付款延期,现在我们已经违约了,就是说我们损失了我们所有的积蓄。祸不单行,此时传来我的奶奶生病卧床不起的消息,而我们连医药费都给不了。银监局的投诉热线我也打过电话了,结果还是转到了光大银行客服人员来接听。也就是,先看银行能不能解决,不能事无大小都找银监局对吗?那我直接找光大银行客服投诉,5月18日打电话过去,要求5月21日回电话告知结果,没人回;5月24日再打电话询问投诉处理结果,客服人员告知已经回复过了,我说没接过电话;5月25日经办贷款经理褚青来电话说没额度没办法,要求我继续等着,我不接受,要求升级处理。5月27日我主动致电光大银行客服,客服表示投诉已处理完毕。这就是光大银行的作风?此时我要求中国光大银行东莞分行的贷款放款负责人回电话,至今一直没有回复。我已身心俱疲,面对银行,作为普通老百姓显得如此的渺小,我们受光大银行压迫,受欺负。可我仍深信在现代社会主义社会,作为有力监管部门的银监局,一定能为我们主持公道。
(先生/女士):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您上述事项我分局已转光大银行东莞分行 跟进办理。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分局23031225。 感谢您对我分局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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