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诊制度,无视民生便利。
社保转诊,根本无视民生便利。 1:多排几次队。 2:多交一次费。 3:浪费时间,多跑几个来回,交通成本直线上升。 4:转诊证明只有三天有效,典型的“难”民制度。 5:三甲医院门诊报销比例只有30%,全国最低。 6:如果要为了分流、分类病患者。现在的报销比例,社区75%, 三甲医院门诊报销30%已经完全起到了分流作用。多加一个转诊制度完全是多此一举。 7:东莞并不是中国最前缘的城市,“不必为了创新而创新”。而应该学制国内,国内的兄弟城市。现行东莞医保制度国内评价最差,没有之一。 8:医者父母心,应该从实际出发,建立便民利民的制度。现行医保制度完全是“卡”民、“难”民。 参考国内大中城市,转诊制度是东莞的“特色”。
1-3、若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就诊医院,同时同等享受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待遇,则有以下问题需考虑:一是不符合国家和省新医改的发展方向,不利于我市医疗与卫生服务机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服务格局的形成。二是在我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基金有限的现实情况下,要无限制地满足参保人医院门诊需求,其缴费与实际医疗消费将出现极度不平衡,意味着需要大幅度提高社区门诊医疗保障缴费标准,增加社会各方面负担,这种做法目前很难实现。三是这将导致我市整个社区门诊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参保人将不能就近享受较高报销比例的门诊医疗,我们将失去多年来逐级诊疗制度的良好成效,将可能重新出现集中去大医院就诊的现象,最终导致只是换了个地方排队,重新面临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4、转诊天数的规定是按《处方法》,由主诊医生根据疾病诊治需要确定转诊的有效时间,原则上非慢性疾病的转诊有效时间为三天,慢性疾病的有效时间为七天,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转诊有效时间可适当延长。 5、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部报销比例为35% 6、转诊的核心是由专业医生对患者病情进行精确诊断,根据实际病情对患者进行分流,常见病、多发病或病情轻的患者留在社区,超出社区诊治水平的患者则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 7、东莞医保缴费额度远低于市民提到的其他城市,我们在设计门诊保障制度的时候,主要是通过较低水平的缴费,在社区解决参保人常见病的问题,解决最基本的医疗问题。 8、近几年,国家新医改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工作,明确社区卫生服务实行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我市社区实行的“社区首诊、定点就医”管理制度及发展模式正是按照这个要求建立和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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