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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不肯开具发票,他们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用户fIm6Gl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06-07 21:38:2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87664
处理用时:22天6小时54分
东莞市高埗和颜悦色美容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54HM0W4P,我们在他们那里消费了几个项目,到头来发票都不肯开,只给了我们收据。我们想要美容院开发票,索要发票不是消费者应有的权利吗?他们怎么可以不给我们开?麻烦相关部门处理处理。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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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用户fIm6Gl:
    您好,现就您的阳光热线来信(编号:287664号)回复如下:
    经核查,来信反映涉事店铺东莞市高埗和颜悦色美容院未开具发票的问题属实。经税务人员督促,涉事店铺已为您补开具发票。税务人员已向您反馈上述调查情况。涉事店铺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已责成涉事店铺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开具发票。
    如您有疑问,请与我局经办人联系,联系电话:0769—81309726。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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