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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万科时富金色家园小区违反规划违法分隔小区的投诉

Liming.Zhang&ABB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1-06-08 07:25:5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87640
处理用时:28天9小时42分
关于对万科时富金色家园小区违反规划违法分隔小区的投诉

市城管局领导:
您们好,我是寮步城东世家业主。如下第一二两张图为投诉地块规划图及宣传图,开发商时富地产共规划在该地块修建31栋住宅楼(项目总名称为时富花园二期工程),该规划图已在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其中左侧的1~12栋已于2009年至2012年间以时富城东世家命名交付,右侧第13~20栋时富地产在2017年最先以时富城东国际命名销售,后因经营问题将建设已封顶的13~20栋连同待建的21~31栋地块的大部分股权转售给万科地产(时富地产仍在其中占有少量股份),万科地产接手后将13~20栋更名成万科时富金色家园继续销售并动工建设第21~31栋。13~20栋交付后,万科地产连同万科时富金色家园业主出于利益不遵守原一体规划图,违法将1~12栋与13~20栋之间用不锈钢栏杆分隔(见第三张图),围栏边留给城东世家1~12栋业主的人行通道狭窄破斜且与车道紧邻,行人电动车机动车穿梭,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该随意更改规划的行为既未经所有相关业主表决,也未征得政府部门同意。如此分隔,导致前期交付的城东世家1~12栋业主的居住权益受损,城东世家一二手业主均是出于该规划图承诺的容积和绿化才购买的该小区。
请求市城管局尽快按规划图执法,拆除万科时富金色家园违法设置的不锈钢围栏,要求其照规划图全面恢复成一体小区。
我们之前已向寮步城管分局投诉要求执法,尽管寮步政府答复是一个小区不能分隔(见第四张图),但寮步城管分局不作为,我们只得向上级部门继续投诉。如果政府责任部门放任不管,业主自行维权,双方业主及地产间会发生对立冲突,必然会酿成较大的社会矛盾,给地方综治维稳带来巨大隐患。
我们热切期待市城管局的执法行动!如我们的诉求得不到响应,我们1~12栋的业主会继续采取向上级部门投诉、或联系媒体曝光、或上诉法庭追责地产的违法行径和政府责任部门的不作为等一切可能的方式合法维权。谢谢!
问政部门:寮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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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东莞市《阳光热线》栏目组:
经我镇相关部门核查,位于寮步镇时富城东世家与金色家园之间确有一个花坛、一间门卫室和一堵不锈钢围栏。根据当事人的询问调查笔录得知,花坛及门卫室均建于2009年,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建筑。为进一步核查情况,我镇城管分局已函询镇自然资源部门及镇规划部门。下来我镇城管分局将根据复函情况,对案件再进一步跟进。另,关于不锈钢围栏的问题。时富开发商及小区物业管理表示,现时富城东世家21栋-31栋正在进行建设,为确保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设置了不锈钢围栏。同时表示在建设完工后,将对不锈钢围栏进行拆除。

  寮步镇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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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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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参与

11评论

  • 躺平08-26
    规划图上明明白白是两个不同的,完全封闭式的红线地块,中间还有一条村级道路,到他们的嘴里就是一个小区了?? 都不是同一个用地红线,何谈同一个小区?金色家园销售包括物业合同都写的是分区管理。 城东什么都想要,黄旗观邸、莞樟路、市政道路也在规划图上,喊她全部搬回家去,脸呢??? 金色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东府国用(1993)字第特506号”、红线宗地图 (宗地面积6278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全体业主。什么意思还不懂吗?金色的面积是62787,是全体金色业主所有的,跟城东有半毛钱的关系? 颠倒事实黑白,为了蹭房价真的是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想要抱金色的大腿可以理解,但请有点起码的人格法律底线。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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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egsfe07-07
    请问国家哪一条法规允许开发商将门卫建在建筑红线以外?请问东莞政府凭什么不处理违章建筑?难道一句历史遗留问题就可以不管了吗?台湾问题也是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国家就放着不统一了?不要把历史遗留问题当做挡箭牌,违法的就是违法的,改处理的就要处理!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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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t200806-27
    违建,怎么到现在不建城管来拆除,你有本事让城管来拆。
    回复 xxbb2017(来自:东莞市):你们城东的业主也真是够搞笑的,你们岗亭,花坛那条路全部都是违建,要全部拆除,你们还好意思来要求打通,怎么打通?中间这条路没有任何手续,属于集体用地,还路于民,懂吗?政府这么做是对的,你们为了自己的私利,道德捆绑是和居心?。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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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樹06-16
    这们靠拉更有意思,二期明明叫万科时富金色家园,却硬是说你们叫万科金色家园,这么想和时富撇清关系,
    回复 躺平(来自:东莞市):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和《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对于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村集体建设用地,寮步镇的规划部门为何置广东省政府和东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于不顾,堂而皇之同意时富集团将村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商品住宅小区的总平面图?作为政府部门,居然公然违背上级的文件精神,为企业的违法行为背书。是否是私底下充当了时富集团的*****? 我们万科金色家园业主强烈请求政府:将“时富城东世家地块23883与万科金色家园地块23624”之间的7563.9平方米土地恢复为道路。撤销建立在违规占用土地之上的规划,撤销建立在违规占用土地之上的“2008年总平面图”,纠正其不合规、不合法的做法。要求开发商时富申请更改规划在两个红线内设立围墙。。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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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樹06-16
    笑死了,你们还想拆别人的岗亭、花坛。万科时富金色家园也是时富集团建的,本来就是同一个小区,这谁不知道啊,不要以为自己二期加了个万科就*****了。有本事就去把房产证名字改一改,另外把13栋也改成1栋,这样做全套比较好。
    回复 xxbb2017(来自:东莞市):你们城东的业主也真是够搞笑的,你们岗亭,花坛那条路全部都是违建,要全部拆除,你们还好意思来要求打通,怎么打通?中间这条路没有任何手续,属于集体用地,还路于民,懂吗?政府这么做是对的,你们为了自己的私利,道德捆绑是和居心?。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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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躺平06-11
    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和《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对于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村集体建设用地,寮步镇的规划部门为何置广东省政府和东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于不顾,堂而皇之同意时富集团将村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商品住宅小区的总平面图?作为政府部门,居然公然违背上级的文件精神,为企业的违法行为背书。是否是私底下充当了时富集团的*****? 我们万科金色家园业主强烈请求政府:将“时富城东世家地块23883与万科金色家园地块23624”之间的7563.9平方米土地恢复为道路。撤销建立在违规占用土地之上的规划,撤销建立在违规占用土地之上的“2008年总平面图”,纠正其不合规、不合法的做法。要求开发商时富申请更改规划在两个红线内设立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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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躺平06-11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0-14-10001)》,时富城东世家地块23883与万科金色家园地块23624是两个独立的地块,并不接壤,两块地之间的7563.9平方米土地规划为道路。据我们了解,这块土地为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但是在万科时富花园的总平面图中这块地被更改了用途,红线外的市政道路变成了小区内部的绿地和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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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躺平06-11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0-14-10001)》,时富城东世家地块23883与万科金色家园地块23624是两个独立的地块,并不接壤,两块地之间的7563.9平方米土地规划为道路。据我们了解,这块土地为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但是在万科时富花园的总平面图中这块地被更改了用途,红线外的市政道路变成了小区内部的绿地和花园。 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和《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对于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村集体建设用地,寮步镇的规划部门为何置广东省政府和东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于不顾,堂而皇之同意时富集团将村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商品住宅小区的总平面图?作为政府部门,居然公然违背上级的文件精神,为企业的违法行为背书。是否是私底下充当了时富集团的*****? 我们万科金色家园业主强烈请求政府:将“时富城东世家地块23883与万科金色家园地块23624”之间的7563.9平方米土地恢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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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躺平06-11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0-14-10001)》,时富城东世家地块23883与万科金色家园地块23624是两个独立的地块,并不接壤,两块地之间的7563.9平方米土地规划为道路。据我们了解,这块土地为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但是在万科时富花园的总平面图中这块地被更改了用途,红线外的市政道路变成了小区内部的绿地和花园。 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和《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对于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村集体建设用地,寮步镇的规划部门为何置广东省政府和东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于不顾,堂而皇之同意时富集团将村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商品住宅小区的总平面图?作为政府部门,居然公然违背上级的文件精神,为企业的违法行为背书。是否是私底下充当了时富集团的*****? 我们万科金色家园业主强烈请求政府:将“时富城东世家地块23883与万科金色家园地块23624”之间的7563.9平方米土地恢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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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人飘过06-11
    想占别人的东西还理直气壮,你们怎么不上天呢?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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