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交警大队交通事故逃逸一直没查
2021年5月27日上午约7:11,本人驾驶本田思域蓝色轿车(车牌粤S5ZC20)在东莞市横沥镇田饶步村生态路(横沥往企石方向)行驶,一部无牌无证白色摩托车逆行撞到本人的车,使本人车辆受损。本人立刻拨打122报案处理,警情编号:44190020210527071418262369。 约7:40有一名女铁骑来到,女铁骑看了现场后,告知对方逆行负全责,并咨询我们双方处理意见,我答复对方需支付我维修费用,但对方不愿意,铁骑见我们协商未成,就安排到横沥交警大队处理,期间拿了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但并未拿对方的任何证件,也未有登记对方任何信息,只是询问了对方有没有带身份证,对方说没有,她就问记不记得身份证号码,对方回复记得,就没登记了。 铁骑叫来了拖车,把对方及摩托车一同用拖车送到交警大队,拖车司机叫我自己把车开到交警大队。 约8:20左右,达到横沥交警大队门口,还没开门上班,拖车把摩托车放到门口,对方也下车,铁骑也跟着开到交警大队门口,并把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给回我,对我们说等交警上班就进去处理,她已经交代了处理的同事,然后就离开了。 约9点,交警大队才开门,我进去找民警处理,这时发现摩托车司机逃逸不见了,在附近都找不到人,只留下摩托车,因铁骑未有第一时间登记对方信息,所以找不到人,值班民警复印了我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后,登记了我电话号码及案发时间后,就说会有人跟进,也没有回执给我,也不告知谁跟进,叫我先回去,不要修车,后来我再找他拿回执,他说没有,给了一张事故处理预约通知书,说只有这个,上面写着由事故组周*亨处理。另外摩托车他叫拖车拉到停车场。 后来我根据自己拍的肇事司机的照片,查到他是在田坑村的凯达兴塑胶模具公司上班,已经把该信息在5月28日上午电话️(号码:83738944)告知负责跟进的周运亨警官,他表示会安排民警查。 5月29日至6月7日,多次致电周警官了解案件情况,均表示会安排民警查,并表示民警去查的话会通知我一起。 6月9日上午9:39接到姓叶的警官电话,问我逃逸者的工厂,我之前已经多次告知周警官,不知是不是他们没有互通信息还是什么情况,我就告知叶警官工厂的名称及地址,他表示会安排民警去查。 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已经过了19天了,有以下问题: 1、 铁骑当时已经开了执法记录仪,相信执法视频中能清晰记录对方衣服上的工厂信息,对方衣服上还有厂牌,执法记录仪应该有记录到对方个人信息,而且我通过自己拍的照片也已经找到了对方的工厂,并提供给了交警,请问线索这么多这么充分,为何19天过去了,一直都说会安排民警查,却一直都不行动? 2、 请问是因为没有人员伤亡就不着急处理吗?
感谢您的来信,已将问题转交横沥分局并跟进,如有情况会及时联系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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