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渤海银行东莞分行提前还款的条款是否涉嫌欺诈
本人刚在渤海银行东莞分行进行了一笔按揭合同。由于我是法盲,银行工作人员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签下了按揭贷款合同。 按揭合同规定供款未满1年的客户提前还款需要收取提前偿还部分本金的5%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 这个罚款利息远比普通的国有银行罚息高。 请问渤海银行这样属于正常的罚息行为还是涉及到欺诈? 另外,本按揭合同是在比同贷书的下来的利率要高(微信有凭证),在批同贷书和放贷期间,银行工作人员不断恶意骚扰要求我们在他行有大额存款和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和申请额外的高息信用贷才能发放贷款。 强制捆绑消费行为令人龌龊。 请银监会为我做主。谢谢
(先生/女士):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您上述事项我分局已转渤海银行东莞分行 跟进办理。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分局23031225。 感谢您对我分局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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