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过户问题
请问领导,什么叫二次评估,为什么我过户二次评估?父亲健在的情况下,父的自建房(有不动产权证)过户到子,以什么形式达到费用最低?赠与?买卖?请问领导有没有具体说明或者宣传单张,方便群众了向群众解释,什么时候产生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等。让群众可以方便合理合适地选择自己个人的最优过户方式。
wei_84(13729922711): 根据您来信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房屋买卖情形 个人买卖房屋的交易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自行申报价格和税务部门评估价格孰高的原则来确定。 (一)个人购买住房增值税政策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二)个人购买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 1.个人转让住房符合“满五唯一”情形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转让住房不符合“满五唯一”情形的 对于纳税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税率为20%)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东莞为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资料的实际情况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三)个人购买住房契税和印花税政策 个人购买住房需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契税缴纳时间为办理不动产权证前,印花税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一并缴纳。 1.契税。根据《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契税税率为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2.印花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对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四)个人销售住房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政策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1.土地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印花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房屋赠与情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这两种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224号)及《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房屋赠与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纳税人为房屋权属的承受人,适用税率为3%,计税依据由税务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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