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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东莞育兴路、地心街、堑头街的十字路口增设人行通道建议

GrainRai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1-07-07 16:48:0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92823
处理用时:11天22小时48分
我是一名居住在堑头街附近的居民。育兴路、地心街、堑头街的十字路口汇车时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一)道路通行条件 第三十二条:“道路交叉路口和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应当设置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者过街地下通道。”,可知此路口已经满足了设置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者过街地下通道的交通法律要求,但是此路段却一直没有依据法律规定修建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者过街地下通道。
虽然说在此路口前行300米处设有人行道和交通信号灯,但是前行300,再经过红绿灯再往回走300米,一去一回在路上花费的时间至少8分钟(不含等红绿灯),而直行只需要1分钟不到,现实情况就是人们为了赶上班和外出时间,直接横穿马路。同时因为此路口有一个公交车站(人力资源局站),8分钟的绕行时间,可能就再着8分钟内车过站了,那么就得花费十几分钟等下一趟车。无论是法律角度还是便民角度,此路口修建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者过街地下通道其中一种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此路口确实目前没有发生较大的交通事故,但是因为需要经过此十字路口的人数在增加,我认为它的安全隐患系数在增大。1.此处处于三个繁华路段的交汇处,来往车辆较多;同时此处路口附近居民楼在增多,居民数量增多,需要路经此路口的人数在增多;还有此路口也是东莞理工学院北门出口到地心街必经处。2.此十字路口联通堑头街往商业区走有较多的餐饮店和补习机构,附近的学生(特别是周末时间段)和居民需要经过此路口次数较多,增加了此路口的人流量。
因为绕行时间较长和路经此路口的人数较多,一般都是一小部分人横穿马路,一群人就跟着横穿马路,久而久之这路口可以横穿马路在附近人们心中都已经成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第一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2条规定所定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中“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应当罚款和警告,承担法律责任。”,这些横穿马路的行人早已经违规了交通道路法,而在此路口横穿马路还是很普遍的象限,但是横穿马路的人也没有因此受到惩罚,这是执法不严之过吧?任由横穿马路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继续蔓延,这是在纵容犯罪,但是这一切之跟就在于没有很好的通行之道。
在我之前,我已经关注到已经有很多人向政府部门提出对此路口修建人行道的建议,但是却没有被政府部门采纳。政府给出的回复是此路段不宜修建人行道,既然是政府部分依据现实考虑而作出的决定,我相信是合理的,但是不可以修人行道,那过街天桥或者过街地下通道是否可以给予考虑呢?因为解决此路段的安全隐患问题确实也是刻不容缓的。希望政府部门能够为附近居民出行方便和安全着想,尽快处
问政部门: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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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经交警大队调处回复,经实地勘察,距离育兴路地心街约200米处的育兴路与红荔路交叉路口已设置人行过街斑马线及交通信号灯,市民可步行至该路口根据交通信号灯指示过街。关于市民的意见建议,交警大队也将汇总向东莞市交警支队汇报反馈进行研究。同时请市民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指示行驶,切勿横穿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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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我要说两句

8参与

1评论

  • 瑾琁11-03
    我前两天夜晚经过此路段的时候,突然发现多了黄白相间的斑马线,确实在斑马线上通行,车辆也能主动让行,增加了斑马线,给出行横穿马路的,增加了有力的安全保障。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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