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做假噪音、低频噪音扰民无解决?
回复编号﹕290869得不到解决不满意原因﹕ 1. 大朗长塘大井公252号十几年来是一栋平静的出租房,由于251号一楼、四楼的电脑毛织机转速快、噪音大、产生低频振动感较大强。出租房住户这两年不断搬走无人居住,现在改为厂房式招租,三楼几个月来电脑毛织机蜂鸣器尖叫声、按装两台大型抽气扇两台都很噪其中一台特别噪,每天24小时不断运转,白天、深夜产生噪音大,低频噪音随空气传播到我家扰民。 2. 在2021年7月7日下午,执法人员搞民议调查在未来之前不断地运转,明显有人通知252号把最噪得大型抽气扇关闭起来做假帐,民议调查对象260号原房东,她这栋楼在2019年10至12份每晚通宵作业,招来大型货车每晚深夜在我家楼下上货产生噪音、震动扰民,是本人投诉其中一家。 3. 例如投诉编号:234270、232847、233214、231021、231842、232847、230136等,她们本来影响我们很大,多次投诉被多个部门包庇不处理,现在只好联合执法人员做假帐。因为本人2019年12月底投诉她消防存在隐患作对比﹗一楼毛衣货仓、一楼夹层老板居住看货仓深夜出货、二楼机械生产工场、三楼货仓放置毛料几百包(五车五十铃货车拉来毛料吊上去)、四楼工人宿舍居住、五、六原房东居住同是一条梯间发生火灾无路可逃,更没有完善的消防设备,到现在为止已经几年了仍然包庇她不受理不处理,对比后明显确定你们就是联合打压报复本人。你们不是说楼上就算不生产放一个毛租客与原房东都不能够居住,停电查封几天内就要搬走吗? 4. 执法人员又去问宏新电脑科技早餐老板老婆,她本来自己就多种噪音扰民,例如:早上五点左右搬东西摆摊碰撞声、打肉机噪杂声、微信支付调大声连环响,经常放低音炮调大声扰民,经过本人多日多次来与他协商不要扰民,现在有改害所以没有投诉过他们。 5. 另外250号雄兴打钮厂一楼是宏新科技电脑早餐老板转租给他扰民,他们本来噪音扰民非常大就是投诉的对象。他们自己都很怕大朗环保分局联合打压报复,所以在执法人员面前有苦不敢言,回想在2015年1月9日早上,本人被大朗环保分局打压报复民议调查时她们就是其中一家调查对象,她们在这里多次看到大朗政府多个部门联合打压报复本人的情况,她们在本人面前天天说象地震一样无法入睡叫我投诉,现在吓怕了什么都不敢说只好联合执法人员做假帐。但是事情无解决252号三楼仍然正常运转产生低频噪音扰民?
尊敬的市民: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噪音问题,经大朗生态环境分局调处,现回复如下:一、群众所反映的长塘大井公251号1楼,该单位实为“东莞市宏博服饰有限公司”,该单位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该行业环保备案手续已豁免登记,主要从事毛织加工,设有电脑织机4台、缝盘机6台等主要生产设备。2021年7月7日,分局人员到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电脑织机和缝盘机在生产过程中有噪音产生。据现场负责人所述,现已自行调整作业时间。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对其作《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NO:ZF2123323),责令该单位加强管理,继续加强相关噪音防治措施。 二、群众所反映的长塘大井公251号4楼,该单位实为“东莞市大朗久玲龙毛织厂”,该单位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该行业环保手续已豁免登记,主要从事毛织加工,设有电脑织机12台、倒毛机1台等主要生产设备。2021年7月7日,分局人员到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电脑织机在生产过程中有噪音产生。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对其作《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NO:ZF2123340),责令该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工时间,继续完善相关噪音防治措施。三、群众所反映的长塘大井公252号3楼,该单位实为“东莞市大朗多多益毛织厂公司”,该单位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该行业环保备案手续已豁免登记,主要从事毛织加工,设有电脑横机13台等主要生产设备。2021年7月7日,分局人员到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电脑横机在生产过程中有噪音产生,该单位的抽风扇电源已自行拆除,该单位负责人承诺,此后将不再使用该抽风扇。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对其作《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NO:ZF2123353),责令该单位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开工时间,做好相关噪音防治措施。四、群众所反映的长塘大井公250号1楼,该单位实为“东莞市大朗兴雄服饰加工厂”,该单位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该行业环保备案手续已豁免登记,主要从事服饰加工,设有打钮机10台等主要生产设备。2021年7月7日,分局人员到现场检查时,该单位部分生产,打钮机在生产过程中有噪音产生,该单位此前已安装隔音帘。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对其作《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NO:ZF2123327),责令该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工时间,继续完善相关噪音防治措施。下来,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并要求长塘社区加强巡查。如群众发现该片区企业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可拨打长塘社区接访电话:0769-83312910或大朗生态环境分局接访电话:0769-83100971。关于您反映的消防隐患问题,大朗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于7月9日分别对长塘社区大井公三街十三巷11号、13号、15号消防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长塘社区大井公三街十三巷11号(大井公250号)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建筑层数6层,1楼为商铺及小作坊,2至6楼为出租屋。该场所基本情况如下:1、宏新电脑科技店(1楼)使用面积约50平方米,已配置有灭火器2具、应急照明灯1盏、烟感报警器1个。发现存在电动车室内充电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当日已将电动车搬离。2、雄兴打钮厂(1楼小作坊)使用面积为50平方米,已配置有灭火器2具、应急照明灯1盏、烟感报警器1个,检查当日暂未发现消防安全隐患。3、2至6楼出租屋使用面积约500平方米,已配置有灭火器12具、应急照明灯5盏、烟感报警器5个。检查当日发现存在两处消防安全隐患:(1) 出租屋1楼楼梯间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车和电线外露现象;(2)出租屋1楼夹层未开通逃生出口。工作人员立即对该场所下发整改通知书,7月12日对该场所进行复查,复查当日该场所停放在出租屋1楼楼梯间的电动车已搬离,电线已套管处理,夹层已按要求开设逃生窗。 二、长塘社区大井公三街十三巷13号(大井公251号)占地面积约100平米,建筑层数5层;1至4层均为小作坊,5层为房东用于存放闲置物品。该场所基本情况如下:1、贺红梅毛织厂使用1至3层,使用面积约300平方米(1至2楼为小作坊,3楼为员工宿舍),已配置有灭火器6具、应急照明灯3盏、烟感报警器3个,1楼小作坊侧门已安装防火门实行物理分隔。检查当日发现二楼防盗网未开设逃生窗,工作人员立即对该场所下发整改通知书。7月12日对该场所进行复查,复查当日已按要求开设逃生窗。 2、郭想獒毛织厂使用层数第4层,使用面积约100平方米,已配置有灭火器2具、应急照明灯1盏、烟感报警器1个。检查当日发现存在两处消防安全隐患:(1)车间违规住人;(2)车间明火煮食,工作人员立即对该场所下发整改通知书。7月12日对该场所进行复查,复查当日车间违规住人已搬离,煮食厨具已搬离。 三、长塘社区大井公三街十三巷15号102(大井公252号)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1至4层为小作坊,5层为空置房。我办工作人员已于6月25日对该场所存在的隐患问题整改完毕(详见工单编号290869号回复情况)。7月9日再次对该场所进行检查,情况如下:1、1楼李平安毛织厂、2楼汪国荣毛织厂存在违规住人回潮情况,当日工作人员立即对1楼和2楼场所采取停电处理。当日下午1楼、2楼违规住人已搬离,停电解封。2、3楼易小兰毛织厂检查当日暂未发现消防安全隐患; 3、4楼李康富毛织厂(于7月1日新迁入场所)该场所使用面积约100平方米,检查当日发现存在两处消防安全隐患:(1)车间违规住人;(2)未配置消防器材,当日工作人员立即对该场所下发整改通知书。7月12日对进行复查,复查当日违规住人已搬离,已按要求配置灭火器2具、烟感报警器1个、应急照明灯1盏。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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