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报建问题
家里有一块宅基地,现为空地,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根据农房报建政策,有土地证允许报建。 但是去咨询报建公司,又说要新的土地证才能报建,而换新证需要有建筑物。 我家符合一户一宅,有土地证,究竟政策是怎么样?旧土地证还能不能报建?
阳光热线答复意见书 市民: 你通过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咨询“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宅基地报建”相关问题(编号:295817)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六十二条第四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以及《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第六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房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属地农房建设的审核批准,不得下放、委托审批,应当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建议到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咨询相关事宜。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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