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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卖房增值税问题

heltzac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1-08-03 07:10:5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96507
处理用时:12天21小时1分
昨天有看到东莞出台的楼市8条新政,想咨询,二手房买卖的增值税征收问题!

2021年8月1号前已经交易网签的房子,8月1号后再次出售,如果房产证和契税发票未满5年是免征增值税还是按5%收增值税?谢谢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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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heltzac:
    您好,现就您的阳光热线来信(编号296507号)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东建﹝2021﹞11号)规定,自2021年8月2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因此,纳税人于2021年8月2日以后(含当日)出售购买未满5年的住房的,应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如您对税收政策有疑问,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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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论

  • 洛下人08-19
    起算时间是以契税发票时间与房本时间两者中早的那个为准,而且8月1日之前的签订的二手房购房合同(非网签时间),按原标准执行,具体可以看看莞八条。
    来自: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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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下人08-19
    起算时间是以契税发票时间与房本时间两者中早的那个为准,而且8月1日之前的签订的二手房购房合同(非网签时间),按原标准执行,具体可以看看莞八条。
    回复 油焖小鲁班(来自:中国):没错,以后房本没满五年,全额百分之五,妥妥的套死。
    来自: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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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油焖小鲁班08-04
    没错,以后房本没满五年,全额百分之五,妥妥的套死
    回复 tianyiljl(来自:中国):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8月1日24:00前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旧政策执行;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8月1日24:00后的,按新政策执行。我是这样理解的。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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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油焖小鲁班08-04
    没满五年的按全额的百分之五,套的死死的,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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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ianyiljl08-03
    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8月1日24:00前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旧政策执行;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8月1日24:00后的,按新政策执行。我是这样理解的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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