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卖房增值税问题
昨天有看到东莞出台的楼市8条新政,想咨询,二手房买卖的增值税征收问题! 2021年8月1号前已经交易网签的房子,8月1号后再次出售,如果房产证和契税发票未满5年是免征增值税还是按5%收增值税?谢谢
heltzac: 您好,现就您的阳光热线来信(编号296507号)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东建﹝2021﹞11号)规定,自2021年8月2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因此,纳税人于2021年8月2日以后(含当日)出售购买未满5年的住房的,应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如您对税收政策有疑问,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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