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贷放款问题,最终由谁来解决。光大银行东城支行能否解决
本人为卖家,2020年12月19日在光大银行东城支行办理贷款问题,当时银行经理回应一周到二周出具同贷书,一个月左右办理完贷款。2020年12月至今2021年8月3号。已有八个月,在其间所有办理的时候,我和我的买家廖先生全程高度配合银行办理,从不拖延时间。但银行以诚信为自居的银行,却干着极不诚信的事实。故意拖延同贷书时间,本说一周到二周。结果却一直说银行行长系统未开为由,拖延至2月3号才出同贷书。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配合2月5号过户。当天出证送完所有资料到光大银行房贷经理手中。其中我们多次询问办理好了抵押嘛。经理都说办理好了,在等放款就好了。但直到一直我们问为什么还没放款去东城光大银行查的时候,我们才知道房贷经理在2月5号到3月19号期间因为她个人的错误被三次抵押退件。一次退件可以原谅,三次,三次,三次退件。你们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干的什么事,干的是人事???你们所造成的后果为什么要由我们客户来承担。屋漏偏逢连夜雨。生活真是太难为我们这些底层人民了。本就不顺利的我们家之后我妈妈也生病入院了,期间我写申请书请求银行放款,递交我妈妈的生病病例报告。告知银行我急需救命钱。银行也丝毫未有放款。我的朋友同是走光大银行的贷款,交上资料一个半月下房贷。后才知道因为光大与贝壳有关联。同个批次的贷款找不同的经理也在7月1号放款了。试问这就是你们所谓的排队放款?逼死老实人,而让有关系的先走?
(先生/女士):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您上述事项我分局已转光大银行东莞分行 跟进办理。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分局23031225。 感谢您对我分局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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