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一月电费700度
2021年7月1日在高埗镇新联管理区沿格基村十巷一号,租了两间房 ,两件房内各有电器内有1.5p空调2台,热水器一台,十五号过后新增洗衣机冰箱等,一个月的用点被告知第一间房652 和708度,每度电费收取1.5元,由于我们平时只有晚上下班回去住一晚用电量总电费收取用电费用1980元
关于对阳光热线297940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97940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举报后,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被举报地址进行检查。经检查,该出租屋自2021年7月1日开始出租给投诉人,相关租金、电费沿未收取,对其电费过高情况,我局对被诉人进行责令改正,同时为双方进行调解,经协调,被诉方为投诉人减少300元电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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