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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新政,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满五的认定标准是?

洛下人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08-12 12:07:1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97972
处理用时:17天22小时3分
工作人员,你好,我想咨询下8月2日新政后,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满五的认定标准是否沿用之前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两者之前较早一个作为界定标准,另外提个建议,本人碰巧是在7月31日签订了二手房购房合同及居间合同(并支付了定金),现在约定9月30日作为完成交易的期限,现有的交易流程完全无法满足,请政府能考虑到刚需的不容易,将期限时间延后。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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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洛下人:
    来信人有关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满五的认定标准咨询,现回复意见如下: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一城一策”调控工作,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加大税收调节力度,从8月2日零时起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值税新政,把增值税的征免年限从2年调整为5年。
    在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的同时,为兼顾大部分市民的权益,我市为增值税新旧政策设置了特定条件的过渡期。即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购房协议,并且能提供2021年8月1日24:00前支付的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以及买卖双方共同签订的承诺书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但应当在2021年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办理合同网签及完税手续。
    在研究制定过渡期政策的过程中,经充分调研,考虑到房屋买家是否取得房屋按揭贷款并非房屋网签合同的前置条件,因此过渡期设置为2021年9月30日前签订网签合同及完税手续,具有合理的可行性,既保证了调控政策的刚性,又充分保障了大部分市民的权益。
    感谢您对新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及时报市政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持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值税新政落地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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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论

  • 洛下人08-31
    首先感谢贵局对我所提问题的正式回复,但还有一些问题想说明下: 1、贵局未回复我“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满五的认定标准是否沿用之前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两者之前较早一个作为界定标准”的问题。 2、贵局回复“在研究制定过渡期政策的过程中,经充分调研,考虑到房屋买家是否取得房屋按揭贷款并非房屋网签合同的前置条件,”,房屋按揭确实不是房屋网签合同的前置条件,比如卖家无需赎楼、买家全款的情况下,基本都可以满足贵局回复的9月30日,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市场上二手房交易都是买家按揭贷款、卖家赎楼解压才能进行网签,不知道这些人的利益算不算人民的利益。调研不应浅尝辄止,不应只是为了给中央政策一个交代而已,新政策约束新政策前的交易并不合理,应限制新政发布后的交易。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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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lora12308-15
    是的, 突如其来的政策,本来是件好事,但是却把我们正在走程序的刚需给卡住了,希望政府可以考虑延长交易时限!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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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iewie08-14
    是的,2个月时间根本不够。既然政策是新的,原来的就应该按照旧政策,不应该限定9月30日前完成交易。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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