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后去医院才能使用医保?
有购买公司的社保,想去医院看病时,必须先去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挂号、排队找医生、缴费转诊后,去医院才能使用医保报销,而这一套下来需要两个小时以上,仅仅只是开个转诊单,浪费社区医生以及个人的时间和资源。为什么不去社区转诊就不能使用医保呢? 建议只要有医保,无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去任何公立医院就可以使用购买医保所带来的权益,以节约社会资源,方便人民。谢谢
您好,您的意见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几年,国家新医改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工作,明确社区卫生服务实行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我市社区实行的“社区首诊、定点就医”管理制度及发展模式正是按照这个要求建立和发展的。 社区首诊转诊制度定位:我们强调的是社区门诊保障制度,就是我们在设计门诊保障制度的时候,主要是通过较低水平的缴费,在社区解决参保人常见病的问题,解决最基本的医疗问题,同时强调在家门口看病,最大程度方便治疗,前提是保证基本医疗,但同时考虑到确实有部分参保人病情所需,需要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就医,我们建立了转诊制度,主要落脚点是利用基层医疗机构解决门诊就医问题。 转诊的核心是由专业医生对患者病情进行精确诊断,根据实际病情对患者进行分流,常见病、多发病或病情轻的患者留在社区,超出社区诊治水平的患者则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 若取消转诊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就诊医院,同时同等享受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待遇,则有以下问题需考虑:一是不符合国家和省新医改的发展方向,不利于我市医疗与卫生服务机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服务格局的形成。二是在我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基金有限的现实情况下,要无限制地满足参保人医院门诊需求,其缴费与实际医疗消费将出现极度不平衡,意味着需要大幅度提高社区门诊医疗保障缴费标准,增加社会各方面负担,这种做法目前很难实现。三是这将导致我市整个社区门诊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参保人将不能就近享受较高报销比例的门诊医疗,我们将失去多年来逐级诊疗制度的良好成效,将可能重新出现集中去大医院就诊的现象,重新面临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我市医保部门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转诊转院治疗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下属站点间,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与医院门诊之间转诊信息共享。特别是如有需要,可直接从服务站点转到上级医院,由指定门诊就医点首诊医生通过转诊信息平台提出转诊申请,经定点中心审批通过后即可为参保人开具转诊单,参保人只需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办理,手续简便。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愿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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