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从高速86公里测速未有警告标志及回执
8月5日本人在“增从高速86公里976米处”超速10以上20%以下被测速并处罚,但经过我来回翻看连续几天的行车记录仪,发现测速摄像头那里刚好有87公里的标志,但连续几日均未发现有附近有测速警示标志,摄像设备也未有标志。而且,增从高速近88公里处,已有固定测速设备,是否每公里都要放置摄像头,相当于使用放大镜的方式来检验?虽然可能会回复我这个设备是经个批准的,但有时候可否更合理人性化? 第二点,我在东莞交警的公众号申请驾照换证,但是,在樟木头的政务中心办理时却要本人提供驾驶证的数码回执,而东莞交警的公众号列明只需身份证和相片就行了,与樟木头的要求不一致,本人明白可能系统不一样,但能否在预约时有相应提示,免得别人白跑?
尊敬的市民您好!感谢您对东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来信内容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8月5日从莞高速公路大队开展重点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为。行动期间,大队在增从高速公路北行横沥路段K86+976的位置设置了流动测速点,您当天在增莞高速的超速违法行为便是由上述移动测速设备所抓拍。 流动测速点的位置我们已提前向上级部门报备,测速设备放置于路侧明显位置,没有遮挡或掩盖,且在来车方向离测速点200米外道路右侧提前放置了流动测速警示牌,在开展测速执法过程中,从莞高速大队严格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流程操作,未存在没有设置警告标志等违规执法问题。至于您提及的从莞高速87公里处的固定“测速设备”是从莞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常虎公司建设的监控抓拍设备(已废弃,计划近期拆除),并非公安交警部门的测速设备。 二、根据《车驾管业务核查及现已业务处理指引》第十四 驾驶证照片和回执问题要求:驾驶证业务办理时,群众只需提供六个月内的小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照片与系统照片、现场本人相貌符合,确定是同一人即可办理业务。 经了解,8月5日您到樟木头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驾驶证转入业务,系统上无您的照片显示,窗口工作人员已现场与您解释说明,要提供回执上传照片到系统,按照指引办理业务。 我们会结合市民建议和意见,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配合,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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