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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成立业委会,需要20%业主签名,为何还要附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Paulo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08-24 00:08:5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99742
处理用时:12天6小时37分
尊敬的住建局领导,
    您们好!我们小区现在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20%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请求。现在镇住建已经发给我们标准签名表格,上面有要求填写房产证号,房号,姓名,电话,房产证人身份证号,并盖手印,对于这些我们都能理解,但是镇住建还要求附20%业主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对于这点我们不能理解。现在是信息社会,所有业主资料存在政府数据库里面,如果要调查是否真业主签名,作为主管部门,调业主的资料是件很容易的事,可为何还要提交业主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复印件,人为提高我们成立的工作量,而且不利于环保, 以上烦请回复!谢谢
问政部门: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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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你好,有关业主不动产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是用于初步核实业主身份。业主清册(业主资料)是在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后,由筹备组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给筹备组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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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用户J7T24n09-03
    直头话你憨沟,你自己申请成立业委会,唔提供相关资料,还想要人地帮你查资料
    来自:未知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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