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鸿福店拒开发票
在8月25日通过京东到家APP在沃尔玛-鸿福店购买商品一批,今天需要补开发票。8月31日下午15点10分通过京东到家APP提供的沃尔玛-鸿福店的联系电话26984061联系。致电26984061沃尔玛-鸿福店,是一位自称忘了自己工号的张小姐接听电话,并要求我必须关注沃尔玛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才能补开发票,否则拒开。并声称可投诉至国家税务局。 请问东莞税务局,客人就不能提供购买支付证明按正党途径开具发票? 非要通过沃尔玛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才能开吗? 是东莞税务局赋于沃尔玛-鸿福店开具发票的附带这样条件吗?
张先生@dg: 您好,现就您的阳光热线来信(编号:300990)回复如下: 经核查,涉事商场的纳税人名称为东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鸿福路分店。税务人员联系了您,您同意将自行到涉事商场提供订单信息,由涉事商场核实后补开具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将继续跟进该事情,如果涉事商场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属实,税务机关将责成涉事商场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开具发票。 如您有疑问,请与我局经办人联系,联系电话:0769—22993861。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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