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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商转公为啥要花更多的钱

hutian7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1-09-01 17:30:5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01136
处理用时:11天23小时18分
个人认为完全要百姓承担费用及服务费不合理,为啥公积金自己不担保,我把钱放在公积金,就是让你证明我有偿还能力,市场行为,我为啥要存公积金放在政府。说一千道一万,这样的商转公,有多少惠民,有多少坑民,百姓能否享受到政策红利,还是中介担保机构的红利。         效率和红利,我左算右算,不划算,还要耽误时间到处跑,我不想住房公积金永远就是一个避税存钱的手段,这个背离了设置的初衷,希望政府给予回复~~~~~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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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目前办理商转公贷款有两种办理方式供申请人选择,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您指出的需要担保费的是以贷冲贷,以贷冲贷是针对不能筹集足够资金结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而提供的选择。若不想由担保公司代办,并且能筹集足够资金偿还部分或全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可选择先还后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我们从2021年8月16日起优化了商转公先还后贷申请流程,申请人无需分两步办理,优化后只需一步,免去审核出具《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这一步骤,并自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即可出具审核结果。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为了保障资金安全,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应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申请商转公以贷冲贷方式,是在我中心审批通过后,由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受委托银行先发放公积金贷款为申请人偿还原商业贷款,注销商贷的抵押登记,然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该笔贷款的抵押登记,在这个过程中担保公司承担担保风险并为申请人提供贷款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商贷、注销抵押登记(全部结清)和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因此需要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提供担保。
与银行直接对接的方式我市在商转公试行阶段曾做过尝试,并在修订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时也对其他城市的做法进行了考察论证,但合作银行范围受限,非合作银行的职工将无法转贷,有限的合作银行将带来公平性问题和常年不断的投诉,同时需要职工全程自办,如无法自筹资金的职工还需要通过银行或按揭公司等融资,徒增职工办事成本和经济成本。经综合考虑,我市采用现行完全市场化的业务模式,兼顾风险控制、普惠面、合理控制成本和契合“放管服”改革要求。接下来,我中心将不断优化业务办理模式,深化与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对接,力求更加便民利民。 若还有疑问,可及时向我们反馈,也可咨询12329。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1.没有这么多钱去先还后贷。2.以贷还贷手续费太高。 3.公积金只能权宜成为避税理财的手段。 既然没有办法和银行合作,就只能放管,服务无法惠我,啥时候公积金部门撤销交给银监会或许也是一种思路。 继续等待东莞改革落在实处,不是一味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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