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关于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不是全国统一的吗?
阳光热线栏目组: 转来网友咨询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东发改〔2019〕167号)规定,课后服务如果由学校提供的,作为服务性收费管理,如果由第三方提供的,作为代收费管理。无论作为服务性收费还是代收费,课后服务收费应坚持非盈利原则,由学校根据成本自行定价,目前国家、省或市暂未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学校要定期向学生和家长公布课后服务收费收支清单,接受家长监督。课后服务应充分体现家长自愿原则,每学期向学生收费时,应书面致家长一封信,明确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由家长自行选择服务,并签名确认。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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