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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镇中心小学公器私用?

a_137888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1-09-14 12:15:1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02516
处理用时:26天16小时34分
收费式的兴趣爱好班 。利用公共资源创私人收入。
问政部门:东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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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问政平台”转来投诉件(编号:302516)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东教后勤〔2018〕2号)等文件,及《东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公办小学开展校内下午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镇公办小学(含中心小学)于2020年秋季开始开展校内下午课后服务,经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决定,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校内下午430课后服务,由家长自愿为原则参加,费用是由第三方机构收取,学校没有收取学生任何费用。本学年以来,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号),改为由学校采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方式收取费用,然后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社会机构。收费形式改变,但服务内容、服务时长和收费标准不变。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双减”政策精神,确保2021年9月开学后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和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我镇各校按照文件精神制定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东发改〔2019〕167号)相关规定执行,课后服务收费应坚持非盈利原则,由学校根据成本自行定价,本学期我镇公办小学(含中心小学)开展课后“5+2”服务,由于目前国家、省和市暂未制定统一收费标准,我镇公办小学开展第一节基本托管是由学校免费提供服务,暂不收费;下来,待省市发改部门制定新的政策文件后,我镇各义务教育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收费。第二节素质拓展服务是以购买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学校采取代收费方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社会机构。建议各位家长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是否参加。
    市民所反映东坑镇中心小学利用公共资源开设收费式的兴趣爱好班,创私人收入的情况严重失实。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第三方机构与教育部门有明显利益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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