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可以建立基站?不需要审核?安全隐患谁负责?
高步镇保安围十一村中四巷16号搭建联通基站,官方回复说不需要审核?1.设备没有保护措施,刮风下大雨,容易掉下来,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2,基站设备存在较大的辐射,辐射指数是否多少?通过环境部门.?3,根据相邻法,不征得村民同意,可以维权!
尊敬的市民:你好! 转来关于高埗镇保安围十一村中四巷16号基站建设咨询的来信收悉。现就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基站建设审批问题:运营商根据《东莞市通信基站站址专项规划(2019-2023年)》进行选址建设,建成后向我单位申请执照。据了解,该站点选址在《东莞市通信基站站址专项规划(2019-2023年)》范围内,符合规划要求,目前处于建设未开通阶段。 二是关于基站安全隐患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通信基站按行业安全标准建设,由运营商制定详细的维护管理实施方案,协调处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基站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可靠。当前我市基站存量高达5万个以上,暂未收报发生掉落、倒塌等安全事故。 三是关于基站辐射问题:国家环保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我国通信基站建成使用时,电场强度E必须低于12V/m。正常基站发射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安全要求,可在居民区、公共区域等地方建设。目前,该站点处于建设未开通阶段,其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报告将在建成开通前取得,届时群众可向运营商了解。一般来说,运营商使用的基站设备为华为、中兴、爱立信等国际知名品牌,经国家严格检测,不存在辐射超标问题。 四是关于维权问题:经调查,该基站项目建设由运营商取得房屋业主同意并签订租赁合同,基站建设给周边群众带来手机信号覆盖便利,为群众提供信息通信保障。 基站正常辐射值相当于日常家用电器(如:电磁炉、电吹风或无线wifi等电器),居民在低于这个标准值以下的环境中生活,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危害。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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