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岭山连平畔山报建问题
你好,请问大岭山连平畔山十一巷的还可以报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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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关于阳光热线302802号已收悉,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如果该民房已通过民房办审批,可凭《大岭山镇民房建设审核意见书》整理相关资料后到我局办理报备手续; (2)如果该民房未通过民房办审批,新办的农民房建设按《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2020〕28号)申办。 此复。 东莞市大岭山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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