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嶺山民房辦
1、為什麼民房最後一批審批通過但新政策剛剛執行同時這一批人不用按新政策執行農民安居房規定?2、審批流程出了問題,讓積壓文件的群眾承擔你們的責任?3、難道直接把問題丟給群眾就可以解決問題了嗎?
关于阳光热线302918号已收悉,该件没有信访人联系方式,无法了解详细情况,针对信访件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1)原农房审批工作,由镇民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设在城管分局大楼; (2)如果该民房已通过民房办审批,且在市住建局《已批在建、未建农民安居房项目清单》登记入库的民房,可凭《大岭山镇民房建设审核意见书》整理相关资料后到我局办理报备手续; (3)如果该民房未通过民房办审批,新的农民房建设按《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2020〕28号)申办。 此复。 东莞市大岭山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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