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个税周边市都是1%,东莞2%
东莞周边(广州、深圳、佛山、珠海等)城市的二手房交易个税都是1%,唯独东莞2%。过去因为房价低,现在房价已经翻了几倍了,还征收2%,是否考虑调整,和周边城市保持一致,减轻群众的负担。
jt2416: 您好,现就您的阳光热线来信(编号:302979)回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公平二手房转让税负,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我局已于2021年9月30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9日(共30天)。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dggszgk@dg.gov.cn ; (二)信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3号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邮编:523000)。 二、《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东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规定如下: (一)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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