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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电动车质量问题无法售后。

qiuqi916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1-09-18 16:08:2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02999
处理用时:33天16小时37分
本人于9月1日晚在九号车东莞宏远路店(宏远路6号楼107铺面)购买了一辆型号为A30C的电动自行车,不曾想才骑了几天,就出现了故障,无法骑行。我于14日在线上进行报修,并跟客服及经销商提出了退货退款的要求。但门店经销商及公司客服至今仍未能给我答复,一直让我耐心等待。我从来没想到自己会碰上九号车的质量问题,从来没想到九号车的售后这么难,从来没想到我竟然要通过投诉去解决这个质保的问题,作为消费者心寒了,希望投诉能够顺利退货退款。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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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关于对阳光热线302999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302999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阳光热线网民“Qiuqi916”反映东莞市南城玖号自行车经营部涉嫌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车的举报后,我局经核查,该经营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现场有电动车(型号:A30C)在售,该经营部提供了该款电动车的货源凭证和产品合格证等证明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来源合法质量合格。我局执法人员经查验,现场每辆电动车合格证显示的编码与该款电动自行车机身码相符。鉴于现场检查未发现该经营部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行为,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我局已于2021年10月21日以短信回复举报者。 消费调解方面:根据投诉,我局受理后,我局组织投诉人及被投诉人东莞市南城玖号自行车经营部于2021年9月30日14:30分在我局进行现场调解,到了调解时间,投诉人表示不参加现场调解,要求改为电话调解,最终,我局对被投诉人东莞市南城玖号自行车经营部协调,被投诉人表示同意为投诉人退车处理,投诉人表示接受,鉴于上述情况,我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决定终止调解。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

问政人评分

5分
点评:经销商不履行三包义务,推卸责任。市场监督局介入之后,经销商马上就同意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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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飞zBN6a09-18
    打315电话
    来自: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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