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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用电!没有人监管!

无理由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09-28 13:56:3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04138
处理用时:11天1小时49分
虎门镇村头旧区东七巷3号-4号,2019年3月28日对其发出《停水停电通知书》虎联办通字【2019】239号,2019年5月14日联同供电局人员对其进行断电封箱,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东综管停决字【2018】第3-0409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但是现在这栋楼为什么还在供电?是不是供电局,选择性供电?还是监管不到位?
问政部门: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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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处理结果:处理完毕。我局工作人员联系17121220363为虚拟电话,无法联系用户。经调查市民反映虎门镇村头旧区七巷3号-4号现场地址为虎门镇村头旧区七巷4号。2019年4月3日虎门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两违办”)确认为违法建设,来文号为:虎联办通字【2019】001号。2019年5月14日虎门供电局协助“两违办”对该违法建筑拆除电表停电处理;2020年5月4日虎门供电局对该地址违法建筑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现场无电表无用电。2021年9月28日收到市民反映该地址违法建筑在用电的情况,2021年9月30日虎门供电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处置,现场为10.5层建筑物,有部分房间已入住,建筑物有用电,由地址为虎门镇村头旧区东一巷2号电表转供电。2021年9月30日虎门供电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处置,现场为10.5层建筑物,有部分房间已入住,建筑物有用电,由地址为虎门镇村头旧区东一巷2号电表转供电,是客户私自转供电违约用电行为,现场工作人员已拆除了转供电线路,现场已停电,并向虎门镇村头旧区东一巷2号客户发出《违约用电通知书》。同时将该违章建筑目前用电情况通报给“两违办”,必要时我局将再配合“两违办”现场联合执法。联系电话为虚拟电话,无法联系用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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