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东莞市公安局普通聘员工龄计算和薪资待遇及福利补贴不合理的投诉
我是一名东莞市公安局普通聘员的家属,普通聘员由原来的东莞市公安文职于2011年改制而来,但想不明白的是计算工龄的时候从2011年开始算起,相当于之前公安文职是白当了。晚上有人因此投诉过,给出的答复是以前没有普通聘员这一工种,2011年才出现,所以工龄要从2011年算。简直胡说八道!公安文职跟普通聘员一脉相承,做的是同样的工作,只是换个名字,竟然不算? 再来是加班值班的问题,跟公安局签订的劳动合同我看过,合同上明确是标准工时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延长工作时间。但现实是经常值班加班,一个星期值几次班,一值就是24小时,而且值班加班模糊不清,值班还是继续自己的工作,跟加班无异,工作时长大大超出标准工时的规定,而且也大大超过最大加班时长(劳动法规定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尤其最近这几年,又是护学岗,又是清查,又是大巡防,还有频繁的各种等级勤务。而做了这些,却没有一分钱的加班费值班费,就算补休也没有补足,经常是正在补休的时候又叫回去有各种任务,说是以后再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看见他日渐憔悴的脸,实在让人心疼。 当初考上公安文职的时候,全家都很高兴,虽然工资不高,但工作也算有了着落,而且看工作是文职,也不是什么危险性的工作。但现在越来越名不符实,巡逻,清查,护学,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状况,哪里还是一个文职?每天早出晚归,天天都要为他担惊受怕,节假日家人聚会时永远看不到他。拿着微薄的工资,干着永远干不完的工作,承受着保境安民的责任,这合理吗? 最后想说,听说有很多镇街对普通聘员都有补贴,但我们镇街却没有,我们镇并不是一个欠发达镇街,相反经济上是名列前茅的,想不明白,为什么同一个市都要差别对待。就连参照普通聘员待遇的刑事技术助理,同等条件下都比普通聘员待遇高,从来没见过参照者比被参照者待遇高的,在东莞公安局见识了。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龄计算问题。2017年,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施行时已聘用在岗的聘员根据其工作年限直接入轨套入各类别相应档次的工资。公安文职转为聘员后,从2011年计算起的为工作年限,作为套入各类别档次的参考标准,并非工龄。 二、加班值班问题。因多次拨打来信人联系电话未接通,我局暂未能与来信人详细核实所反映加班值班情况。《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东莞市公安局普通聘员管理办法》规定,普通聘员加班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补休,不发放加班费;确实不能补休的由各用人单位按《劳动法》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计算发放加班费。下来,我局聘员主管部门将督促各用人单位(部门)严格落实聘员加班补休制度,确实不能补休的,按上述办法条例发放加班费。 三、薪酬待遇问题。我局聘员经费统一由市财政按《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拨付,由于我市、我局各工种用人性质、管理办法等存在不同,薪酬待遇或存在一定差距。另外,由于各镇街分局补贴按照各镇街标准执行,针对该项问题,建议来信人向所在镇街相关部门反映。 四、工作强度问题。近年来,公安工作强度日益增大,感谢广大公安聘员及家属的共同努力和一如既往的理解支持,为我市公安队伍护航东莞“双万城市”建设提供坚实后盾,注入强大动能。下来,我局将持续做好队伍关心关爱工作,通过完善表彰激励机制、丰富工会慰问项目、组织家属集体活动等方式进一步暖聘惠聘,用心用情向广大聘员及家属传达组织的关爱及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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