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你妈是亲妈”
本人在万江有自有房产,且本人母亲近半年一直居住在本人万江家中(从东莞市外过来)。近期本人想为母亲办理东莞居住证,到派出所及社区咨询时,告知需提供能够证明母子关系的证明文件方能办理,但因历史原因已无法出具出生证等相关证明。请问政府部门是否能有更灵活更人性化的处理方法,在流程上更加精简高效,避免“如何证明你妈是亲妈”现象的重复出现。
感谢您的来信。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操作指引(试行)》要求,申请人以居住在直系亲属房屋为条件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目前,我市公安机关认定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1.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收养公证、独生子女证;2.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档案材料,须加具档案材料保管单位公章。包括亲属关系双方;3.公安机关以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4.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亲子关系鉴定。建议来信人关注“i莞家”微信公众号,点击“预约办事-办事指南”,搜索关键字“居住”,查看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如有疑问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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