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更改医保社区定点
1.医保局工作人员你们好,我原先在厚街工作,将社保卡绑定在厚街社区医院,目前定居在南城,需要将社保重新绑定在南城周边社区医院,方便转诊,请问需要怎么处理?需要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 2.目前的转诊制度,极其不合理,看个病需要去社区交挂号费在排队,等医生后开转诊才能去大医院,一件事情干两边,是否可以便利群众,开通转诊线上申请服务,什么分流,降低大医院效率都是扯淡,社区医院能治好或者能放心,谁还去大医院,屁股决定脑袋的问题,请问贵局是否了解社区医院的医疗配备、人员配备,是否可以公开各社区医院的具体人员配备、人员配备、医疗能力评估?
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因户籍迁移、工作单位变更或用人单位迁移等导致参保地变更,其社区门诊就医点随参保地变更。 部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自行要求将社区门诊就医点变更至居住地或工作地。 变更至居住地的,须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及在居住地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证、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证明材料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变更,经同意办理后,从次月开始生效。 变更至工作地的,须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及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工作地所在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变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更近单位所属区域变更至指定就医点,从次月开始生效。 温馨提示: (1)参保人自行变更过社区门诊就医点的,其社区门诊就医点不再随参保地变更而变更,有需要再变更的须自行办理。 (2)辅助就医点当月办理,次月生效,从次月生效开始计算有效期,有效期12个月。到期后需从新办理确认手续(到期的当月申请),不重新办理确认手续的,视同放弃辅助就医点。到期前不能变更辅助就医点(如有特殊情况可到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 (3)因医疗资金拨放到社区需要时间,请尽量在20日前申请,方便社区申请资金,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2、 社区门诊资源配备问题不属于医保局职能管理范畴,相关信息请咨询卫健部门,以得到权威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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