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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五福购物中心业主委员会及厚诚物业强拆五福购物中心道闸

YYDX2VfT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1-11-12 17:24:4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09709
处理用时:11天23小时14分
依据《五福购物中心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七条规定:“车位、推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不适用于首届业主大会)”。基于此,车位并不在业主大会的表决范围内,五福购物中心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第二次业主大会中的表决票数并不含车位,车位产权人也并无作出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表决,因此也不在新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范围内。
另依据厚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五福购物中心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其附件五《物业服务收费补充协议》中第四条约定:“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的标准提取物业服务费用”,该协议中已明确,建设单位所有的,如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才收取物业服务费用。而我司现有产权车位126个,我司对该部分车位有独立产权;现有人防车位268个,依据《东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规定,我司作为投资者对该部分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11月4日,厚诚强拆五福购物中心前道闸事件未处理,11月12日五福购物中心业主委员会带领厚诚物业再次强拆五福购物中心后车库,我方要求大朗房管所、大朗社区、大朗社区警长出具文书确认要求拆除五福购物中心道闸,开发商自行拆除,而不是被强拆。现开发商与厚诚物业未达成管理相关协议相关条款,相关部门却支持五福购物中心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及厚诚物业强拆开发商道闸,公平公义何在?希望尽快给予合理解析!
问政部门:大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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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来信收悉。关于大朗镇富华中路181号五福购物中心小区地下停车场道闸拆除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目前,五福购物中心第一届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第二次会议,并由业主共同决定选聘了新物业服务企业(即厚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再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即东莞市创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五福购物中心的物业管理区域应由厚诚物业实施物业管理。下来,大朗镇房地产管理所将继续加强与此问题相关的工作,感谢您的宝贵意见与理解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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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

1评论

  • 心平气和12311-24
    请问如*****系开发商车位产权的合法权益??
    来自:揭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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