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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要求提升管理费

梦想零落成诗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1-11-14 11:42:4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09847
处理用时:23天21小时59分
中堂镇东港城商住小区是一个十多年的小区了,因为建设交房间隔时间较大,虽然是同一个小区,一期和二期的管理费不一样。最近物业公司提出提升一期房子管理费和二期相同的要求,在小区内进行投票表决。
1.这次投票表决没有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全程都是物业公司的员工在搞,二个员工一组挨家挨户上门叫业主签名表决同意不同意。表决结果的准确性有多高?
2.提升一期管理费,二期的业主有表决权?这次物业把二期的业主拉进来表决是不是有效?
3.原公告投票表决时间是11月1日到11月11日。现在又来一个延期。闹着玩的吧,可以理解为没有足够的票数,物业得继续找人签名同意吧。这样太儿戏了。
4.提升管理费能物业公司搞一言堂?业主有没有权利知道物业公司的收支情况,而不是物业自己在说入不敷出。
问政部门: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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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中堂镇房管所等相关部门已收悉。经核实,一、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中堂东港城实际也是一个管理区域,由于历史原因曾经签订且备案了四个前期服务合同,住宅部分有两个不同收费标准,按照当时协议选聘做法,若合同有效,要将1、2、3、6号住宅楼管理费升价,必须变更原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增加补充协议条款,但是该前期服务合同已于2016年5月14日到期,合同失效,无法再进行合同变更,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没有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原物业服务企业自愿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
二、按照新的招投标政策东房通【2018】123号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建设项目分期开发的,其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应该以该物业管理区域为范围”,如果要变更合同内容,则必须将东港城整个区域重新进行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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