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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贷款优化的建议

这峰看着那峰高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11-15 11:38:4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09966
处理用时:6天20小时6分
前段时间刚办完商转公,选择以贷冲贷方式,找了担保公司,付了担保费,顺利办完。因为要付担保费,所以专门研究了下政策和原因。
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两种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了选择便利。先还后贷先不说,申请人相信商贷银行的诚信,自己承担风险,最后顺利办完。以贷冲贷呢,需要找担保公司,因为要规避放款和抵押登记空档期的风险。但是由于要掏担保费,就想能怎么优化,更好的便民利民。

我的建议是,公积金中心和商贷银行之间,建立个托管账户,老百姓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就直接放款到拖管账户,商贷银行看到款已进账户后,就和申请人办理抵押注销或者第二顺位抵押,抵押都办完后,托管账户的钱划给商贷银行冲账。这样老百姓就不用找担保公司掏担保费了。在这里,托管账户就类似于淘宝平台给买、卖双方提供的平台一样,买家收到货后款才进入卖家手中。

我认为,如果在符合相关资金监管要求的情况下,这种方法完全可以行得通。托管账户找个担保公司负责,或者找支付宝平台负责,或者找京东平台,或者哪个律师所,只要符合政策要求,只是托管而已,能降低费用甚至实现零费用,也会取消掉先还后贷政策,直接一种商转公,真正惠民利民。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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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公积金中心是公积金贷款管理机构,负责执行管委会各项决定及其他交办事项、开展公积金贷款日常业务和承担公积金贷款风险”及第八条“职工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六)能够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积金贷款应采用抵押担保方式,必要时可采用保证或其他担保方式”。目前办理商转公贷款有两种办理方式供申请人灵活选择,即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同时,为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应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并且以贷冲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是在我中心审批通过后,由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受委托银行先发放公积金贷款为申请人偿还原商业贷款,注销商贷的抵押登记,然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该笔贷款的抵押登记,在这个过程中担保公司承担担保风险并为申请人提供贷款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商贷、注销抵押登记(全部结清)和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等相关服务手续,因此需要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提供担保并产生一定费用。若不想由担保公司代办,可选择先还后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
我市是广东省较早探索并开展商转公业务的城市,相关做法被外地借鉴,我市也一直致力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便利度。今年5月28日起,凡在我中心合作的商贷信息互通银行(目前共15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缴存职工,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授权我中心成功获取商贷数据后,可减免申请所需资料;8月16日起,优化了商转公先还后贷申请流程,商转公先还后贷申请,不再需要分两步来办理,而是自申请人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再去原商贷银行办理提前(部分)偿还原商贷。
在充分评估风险的前提下,我们也将持续研究深化商转公业务的具体方案。若还有疑问,可拔打政府热线12345或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或登录我中心官网http://dggjj.dg.gov.cn/查阅。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4分
点评:回复很正式,语句条款没毛病。不过我的建议是否可行,建议目的就是要把以贷冲贷这种让担保公司介入的商转公方式改革掉,但是好像没有得到答案

我要说两句

5参与

2评论

  • 爱莞市民08-24
    公积金中心可以和银行商贷信息互通的,只要做好二押,都不知道哪来的风险。明明可以为群众困难考虑,却不作为。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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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糊涂11-22
    很多人都想到了,但是一个商转公,就养活了几家担保公司……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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