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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怀孕期间入户东莞并参保的生育险报销疑问

keventseng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1-11-15 15:24: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09959
处理用时:20天20小时19分
你好,想咨询一个关于生育险的问题。
情况:我太太现在怀孕了,预计预产期在明年6月份,她在今年11月15日入户到东莞,之前因为个体户没购买过社保医保。因为入户后30天才能参保,所以12月会在社区参保购买。按照咨询参保后1个月能定点医院进行报销。那之前未参保的月份产检能否使用男方的生育险进行报销?如果能报销需要办理哪些证明或者登记?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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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使用男方的生育险报销后,后续产检费用也必须使用男方生育险报销。女方参保生效后,生育医疗费用可正常办理现场结算。

流程见医保局官网: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确认流程,
http://www.dg.gov.cn/ylbzj/gkmlpt/content/3/3512/post_3512996.html#3332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2评论

  • 莞客11-16
    交满12个月后,拿之前的发票,到社保局零星报销就行了,还可以申请津贴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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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多不作为11-15
    产检好像不能报销的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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