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脚踏的电瓶车扣押要扣驾驶证12分是否合理?
因为一个小型电瓶车没有脚踏板被辅警抓紧扣押并开除罚单,去交警队处理时确告知一次性要扣驾驶证12分,把电瓶车写成机动车,对于一个考B2证来工作维持生活的来来说,这无疑是断人活路,为什么骑电瓶车却要扣驾驶证分,并且是12分?是否合理?交通部门新出的相关条例老百姓根本不知情,宣传也不到位,是否也存在问题?很多人都是满腹怨气却无处申诉。
2021年11月19日下午、2021年11月22日下午,我大队工作人员通过固话(23087773)与留言人联系,但留言人所预留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显示空号),故无法初步判定留言人所指的电动车是否超标以及交警大队作出的扣车行为是否违法的判定。建议留言人通过走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权利救济。同时,电动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根据我国现行相关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并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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