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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交警大队执法标准随心所欲,误导群众

阿闻西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1-11-22 19:02:3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11067
处理用时:5天19小时25分
在2021年1月13日我开着电动车在大路上行驶,说我是非机动车,处罚我非机动车违反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在同年2021年11月15日我开着同一辆电动车,居然又说我这是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把我车扣了,而且扣车的地方和开的单地址不一致,扣我车的地址我在下面位置已经标记了。判罚标准飘忽不定,误导群众。我是因为交警在1月份告知这种车是非机动车我才会继续开的,期间也没有犯错。本次处罚因之前交警误导而发生,我希望能够给予从轻处理,而不是一下子扣24分这么严厉的处罚。
问政部门:松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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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市民阿闻西:
感谢市民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市民反映的问题,我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经核实,市民驾驶超标电动车被我大队执勤人员查处。由于市民驾驶的车辆属超标电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该车辆应归属为机动车。机动车应登记注册申领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应取得驾驶证。如市民车辆被查扣,可带齐相关证件资料(电动车车辆合格证书、购车发票、车主身份证,有驾驶证须带上驾驶证)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现场咨询办理。
根据东莞市实行的“治摩限电”政策,全市道路全面限制超标电动车通行。希望市民出行选择合法合规代步工具,共同营造园区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松山湖交警大队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处理效率慢,12月2号下午去交警大队处理完,现在12月6号我驾驶证还显示违章未处理,12月6号早上打电话问什么回事,说下午会弄好,等到现在还没处理好。

我要说两句

3参与

2评论

  • Phoenyx04-14
    骑超标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就说你是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扣车的时候又说你是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处罚。
    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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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闻西11-29
    今天有个自称负责这投诉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但是电话是私人电话(189****2870),而且说只有一种处理结果,请问是你们部门的人吗?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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